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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汽车报废车牌保留根据相关规定,原有的汽车号牌需要在车辆上使用一年的时间,报废即可保留原车辆号牌二年。
具体来说,原车转移、注销或迁出手续办结之日起2年内,原号牌均可使用,逾期则不能继续使用。这一规定确保了原车牌号码在车辆报废后的一定时间内仍可以被原车主使用,以便于他们在新购或二手车的注册登记中使用原有的号牌号码。
广东机动车报废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如车主身份证、驾驶证等;如果是其他人代办,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2、机动车相关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另外公车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3、机动车所有人银行账号;
4、若为事故车辆,需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5、若为火烧车辆,需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