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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车辆报废流程概览
一般情况下,报废程序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耗时大约15工作日左右:
首先,车主需填写并提交《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盖章确认。
到登记受理岗,如果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将获得《汽车报废通知书》;若未达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则会得到《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携带通知书,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进行解体。
回收企业会对车辆进行拆解,并拍照存档。要求发动机与车体分离,车架需割断以示报废。
车主携带相关文件,包括《变更表》、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实后,办理报废登记。
广东机动车报废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如车主身份证、驾驶证等;如果是其他人代办,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2、机动车相关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另外公车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3、机动车所有人银行账号;
4、若为事故车辆,需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5、若为火烧车辆,需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事故认定书。